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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雄风

中国人寿险种简介
国寿康恒重大疾病保险(2007修订版)

原费率不变,保29种重大疾病,其中25种大病按照保监会规范标准释义。

国寿康恒重大疾病保险简介:
重大疾病威胁您的身体健康、家庭幸福。高昂的医疗费用已经成为普通中国家庭最大的后顾之忧。如何让普通百姓负担得起天文数字般的医疗支出?国寿康恒重大疾病保险是中国人寿多年健康保险经营经验积累的结晶,将保障范围拓宽至29种重大疾病,保障更加全面。让您一生无忧!

投保年龄:30天-65周岁以下

保险期间: 本合同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日止

交费方式:趸交、年交和月交三种

交费期限:五年、十年、二十年和三十年

保险责任: 在合同责任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年内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年后,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或最后复效),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保障:
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
重大疾病保险金=所缴付的保险费(不计利息)

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
重大疾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

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
身故保险金=所缴付的保险费(不计利息)

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
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

意外伤害身故
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

王先生,30周岁,投保康恒重大疾病保险,选择20年交费,年交7300元,即可得到29种重大疾病保障金20万元。

康恒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障范围:二十九类重大疾病

1.恶性肿瘤、2、急性心肌梗塞、3、脑中风后遗症、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7、多个肢体缺失、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9、良性脑肿瘤、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11、深度昏迷、12、双耳失聪、13、双目失明、14、瘫痪、15、严重阿尔茨海默病、16、严重脑损伤、17、严重帕金森病、18、严重Ⅲ度烧伤、19、严重运动神经元病、20、语言能力丧失、21、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22、主动脉手术、23、脊髓灰质炎、24、急性坏死性胰腺炎开腹手术、25、脑动脉瘤开颅手术、26、严重多发性硬化症、27、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性肾病、28、严重重症肌无力、29、终末期肺病。

以上描述为简要介绍,最终均以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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